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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建立七项综合监督机制 廊坊市纪委监委网站-澳门人威尼斯3966

来源:廊坊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3-23 责任编辑:王灿 字号: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纪检组与各驻在部门之间的工作机制,探索综合监督路径和方法,理顺各项工作关系,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创新工作方法,主动对接驻在部门党组,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切实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监管工作的通知》,从七个方面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综合监督工作予以规范。

  廉政教育机制。通过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重要节点提醒多种形式,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筑牢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时刻告诫自己禁言慎行,筑牢抗腐防变“大堤”。

  风险防控机制。要求驻在部门明确廉政风险防控责任,逐级细化分工,每年召开廉政风险排查会议不少于2次,会后列出“风险点清单”,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防控措施,做到防控无盲区、无遗漏、无缺项,措施有力、具体可行、落实到位。同时,要求驻在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约谈廉政风险点岗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纪律审查机制。各单位设置廉政信箱,明确专人负责,收到举报信件后2个工作日内将原件报送纪检组,问题线索由纪检组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分类处置。经初步核实,需要立案的违纪问题线索,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调查中,根据调查工作需要,纪检组可协调驻在部门人员,加强执纪力量,交叉协同办案。

  调查研究机制。纪检组随时赴驻在部门进行调查研究,重点调研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有关工作部署与要求的情况以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坚持挺纪在前、风险点防范情况,加强重要节点监管防控,尤其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八条禁令”、严纠“四风”等情况,驻在部门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指导和督促科级及以下干部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和问题线索核查工作等,了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根据调研结果,指导督促问题部门党组进行整改,切实做到防患未然。

  请示报告机制。要求驻在部门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分别向纪检组抄报一年度和上半年党组(工委)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干部选拔、评优在提交党组会研究前,书面向纪检组征求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纪检组参加各驻在部门涉及“三重一大”等事项会议,留存会议材料,以严密的监督网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要会议机制。纪检组每年初召开1次驻在部门纪检工作总结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党委、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新年度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交流座谈会,听取驻在部门党组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及查办违纪案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以会议形式约谈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管领导,共同研究加强监督和问题线索初核、案件查处研究等方面问题,共同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其他常态化工作机制。要求驻在部门提供全体人员花名册,确定1名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明确责任科室和专职人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头、层层有人抓、事事能落地;驻在部门将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署、工作措施、创新举措、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等情况,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每月至少两次,以信息电子文稿形式报纪检组,营造良好的廉政宣传氛围。(通讯员刘真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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